跨境爭議解決

中英跨境爭議解決:致華人當事方及面向華人之英國企業之業務專題

作者:黃精明 · 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 · 9 May 2026

就在英國面臨爭議之華人當事方而言——以及就有華人對手方、分銷商、供應商、投資人或共同股東之英國企業而言——段和段英國律師行提供一體化之中英跨境爭議解決業務。本頁為本所就該業務之專題入口,下設各主要情形之實務指引。本專題由段和段英國律師行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 黃精明(Jackson Ng MCIArb) 與合夥人 蔡汝安(Leon Chua) 聯合撰寫。

為何委託一家擁有中國網絡之英國律師行?

本所位於絕大多數跨境委託所需之獨特交叉點。本所為一家英格蘭有限責任合夥律師行,由英國事務律師監管局授權及監管(SRA 編號 659252),所有訴訟均依英國程序法在英國法院進行。本所與廣義之段和段國際網絡共享品牌及業務關係——遍佈中國大陸、香港、新加坡及其他司法轄區之四十餘家辦事處——這對大多數中英案件所必需之中方證據、證人協調及判決後執行至關重要。

該結構意味着:華人當事人無需同時委託兩家律師行即可在英國進行訴訟;英國當事人無需依賴翻譯案件摘要及陌生之境外抗辯即可向中方對手方追究責任。

選擇您之情形

下列各項指引均可獨立成立——每項之標題,正是本所在初次諮詢中客户實際提出之問題。

一、就中國合約向英國對手方進行執行

在英國執行中國合約:適用法律、管轄權、仲裁及實務路徑

路徑選擇取決於爭議解決條款:法院訴訟、仲裁加紐約公約之裁定執行,或——若已存有中國判決——就外國判決提起普通法上之申索。涵蓋《羅馬條例 I》(脱歐後保留之版本)項下之適用法律分析;中國及英國管轄權條款之 forum conveniens(適當法院)及排他性分析;如合約含有仲裁條款,依《1996 年仲裁法》第 9 條之擱置程序;以及就紐約公約裁定之執行依 1996 年法第 100 至 104 條之程序。黃精明(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與蔡汝安(合夥人)。

二、自中國檢控英國分銷商或英國企業

在中國檢控英國分銷商或英國企業:跨境管轄權與程序實務指引

英國法院對英國常住被告享有當然之一般管轄權。華人申索人可全程自中國進行案件,由本所擔任送達地址。涵蓋依《2006 年公司法》第 1139 條向英國公司之送達、就個人被告之《海牙送達公約》、以遠程方式進行訴訟、臨時救濟(凍結令、Norwich Pharmacal 令、搜查令、springboard 禁令),以及在最終回到中國進行執行之情形下,於英國法院訴訟與仲裁之間之策略選擇。黃精明(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與蔡汝安(合夥人)。

三、就華人供應商或分銷商在英國進行債務追討

英國公司未支付我方發票:致華人供應商及出口商之債務追討指引

依《債務索償預審協議》之預審函;就無爭議之債務,依《1986 年破產法》第 123 條提出法定追償(statutory demand)及清盤呈請;依 Part 7 提起申索並依《民事訴訟規則》第 12 部之缺席判決或第 24 部之簡易判決;依《1998 年商事債務延期付款利息法》在英格蘭銀行基準利率以上 8 個百分點之法定利息加固定行政費用;以及英國全套執行工具,自動產物執行令至第三方債務令、押記令,再至清盤呈請。蔡汝安(合夥人)與黃精明(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

四、華人股東在英國私人公司之爭議

倫敦華人股東爭議:英國律師就不公平損害及合資企業破裂之實務指引

依《2006 年公司法》第 994 條向公司法庭提出不公平損害投訴。常見模式:在準合夥性質之公司中將投訴人排除於管理之外、向關聯方轉移商業機會、以惡意延付股息、以及不當之股份發行。依第 996 條之救濟——最常見為以公允價值進行買斷;在準合夥案件中,無少數股權折扣(Re Bird Precision Bellows Ltd [1986] Ch 658)。程序受 2009 年公司法(不公平損害申請)程序規則連同實務指引第 49A 部規範。黃精明(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與蔡汝安(合夥人)。

五、在英格蘭及威爾士執行中國法院判決

在英國執行中國法院判決:實務指引

就外國判決之普通法申索,適用於中國法院判決。主導判例為 Hangzhou Jiudang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Anor v Kei [2022] EWHC 3265 (Comm),確認中國法院之最終金錢判決可作為債務於英國法院執行,方式為依《民事訴訟規則》第 24 部提出簡易判決申請,受四項普通法條件約束:依英國衝突法之有管轄權之法院;確定金額;終局性;不因欺詐、違反自然正義或違反英國公共政策而受質疑。黃精明(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

本所之主要價值

  • 中方協調。 本所定期與中國律師協作以收集中方文件、接見中國證人,並取得滿足英國證據標準之中方翻譯及公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數據出境及國家秘密法考慮事項,自第一日起即納入案件規劃之討論。
  • 雙語抗辯及書狀起草。 狀書、證人陳述書、骨幹論點書及客户函件以英語撰寫;客户會議、和解談判及預審通訊則以普通話或粵語進行。Jackson 為出庭大律師合夥人,於英格蘭及威爾士高等法院享有出席權;Leon 主理商業法庭及衡平法庭之商事訴訟。
  • 法務會計及估值證據。 中英股東爭議及合約損失申索往往取決於關於底層集團結構之專家證據之質量。本所與具備英國上市及中國營運業務經驗之專項法務會計師協作。
  • 資產追回與執行策略。 發出訴訟前對被告於英國及海外資產之調查、在符合門檻時之全球凍結令,以及透過英國全套工具之判決後執行。如資產僅位於中國大陸,於英國法院判決(參考上海海事法院 2022 年 Spar Shipping 案之先例,由中國法院逐案承認)與紐約公約仲裁裁定(中國法院依條約執行)之間之選擇,為最主要之策略問題。

近期處理之案件

段和段英國律師行曾代理多宗重大中英跨境爭議,包括:

  • Happy Lamb 特許經營集團之英國餐廳營運公司之第 994 條投訴。
  • 商業法庭就 HungryPanda AU Pty Ltd & Ors v Liu & Ors [2025] EWHC 1512 (Comm) 之審理——£1,170 萬之損害賠償判決。
  • 「藍天格鋭」加密貨幣受害者賠償程序,依《2002 年犯罪收益追繳法》代理價值 £55 億英鎊之比特幣龐氏騙局之華人受害者。
  • 跨境資產追回工作——為華人債權人就英國債務人之資產,及為有英國境內資產之海外判決債務人之事項進行處理。

實務上之首要步驟

  1. 保留文件。 電郵往來、微信/WhatsApp 對話、簽訂合約、採購訂單、交付單、發票、付款記錄、董事會會議記錄。如文件為中文,本所可在事項過程中委聘經認證之英文翻譯。
  2. 儘早處理訴訟時效問題。 英國合約申索自訴因發生之日起六年;以契據方式簽訂之合約為十二年;侵權申索自損害之日起六年。預審協議交流不會停止時間。如合約受中國法規範,**《1984 年外國訴訟時效法》**將外國訴訟時效視為實體性事項——故依第 1 條適用中國之訴訟時效,僅受第 2 條狹窄之公共政策/不當苛酷之例外約束。
  3. 梳理公司架構。 公司註冊處之記錄、公司章程、任何股東協議及合約鏈條——若無此架構圖,則無法妥善檢控。
  4. 任何單方面行動前先行諮詢。 提前終止合約、自助式資產凍結或公開聲明,本身即可成為對方據以提出反訴之行為。

聯絡方式

如欲安排英語、普通話或粵語之初步保密諮詢:

初步諮詢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將以嚴格保密方式處理。


本專題僅為一般性説明,不構成法律意見。每一宗跨境事項必須根據其具體事實評估,包括合約條款、適用法律、所涉訴訟時效及雙方立場。Duan & Duan UK LLP 為一家在英格蘭及威爾士註冊之有限責任合夥(註冊號 OC427307),由英國事務律師監管局(SRA 註冊號 659252)授權及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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