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货币诈骗与资产追回
追踪、冻结及追回加密资产,并为被指资产属诈骗收益之客户进行抗辩。
当您因加密货币或投资诈骗而蒙受损失时,英国法律提供的追回工具是全球最为迅速且覆盖范围最广者之一:将加密资产及其兑换所得追踪至最终去向的财产法与衡平法追踪机制、全球资产冻结令、针对交易所与银行的披露令,以及针对英国境内物业与公司的执行程序。段和段英国律师事务所既代表追回资产的受害人,亦代表被指控资产源自诈骗收益、须就此进行抗辩的个人与企业,以英语、普通话及粤语提供服务。
追回被盗加密资产
追回被盗加密资产,通常须将资金追踪至一连串钱包与交易所,最终兑换为法定货币——英国法上适用于加密资产之财产法及衡平法追踪原则,同样适用于其兑换所得。凡有真实风险显示诈骗者可能转移或耗散资产,本所即申请资产冻结令,包括不限于英国境内、覆盖资产所在任何地方之全球资产冻结令。冻结令之外,本所常配合申请披露令,以厘清第三方所知悉之资讯:诺维奇药业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要求银行或交易所等第三方披露资产转移之资讯,Bankers Trust 令则要求银行披露账户持有人之交易资料。此类诉讼往往涉及资金所经之交易所、银行及支付中介机构;当资产或证据位于中国大陆、香港或离岸中心时,本所与法证调查员及境外律师协同,跨境保全资产。
抗辩犯罪所得指控
本所亦代表被指称其资产属诈骗收益之个人及企业进行抗辩——包括抗辩《2002年犯罪收益法》(POCA) 第5部分项下之民事追缴程序,或就被指可追溯至犯罪行为之财产之没收或限制提出抗辩,包括援引善意及有值代价等抗辩理由。本所犯罪所得(POCA)业务处理账户冻结令(AFO)、没收、民事追缴及定罪后没收程序,包括就涉及加密货币相关资金之指控进行第5部分抗辩。
代表案例
- 钱志敏(蓝天格锐加密货币诈骗案)定罪后之民事追缴程序。 本所主理团队代表其中一组申请人参与英国王座法庭之民事追缴程序,该案源自英国司法史上最大规模的加密货币扣押。详见本所就该案民事追缴层面的评述。
- 办理横跨英国、香港及一离岸中心的跨境资产追踪,取得全球资产冻结令及相关披露令。
业务负责人
本业务由黄精明 Jackson Ng MCIArb(段和段英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出庭大律师)主理,其亦就中英跨境争议及资产冻结令与资产追回业务提供更广泛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