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詐騙與資產追回
追蹤、凍結及追回加密資產,併為被指資產屬詐騙收益之客户進行抗辯。
當您因加密貨幣或投資詐騙而蒙受損失時,英國法律提供的追回工具是全球最為迅速且覆蓋範圍最廣者之一:將加密資產及其兑換所得追蹤至最終去向的財產法與衡平法追蹤機制、全球資產凍結令、針對交易所與銀行的披露令,以及針對英國境內物業與公司的執行程序。段和段英國律師行既代表追回資產的受害人,亦代表被指控資產源自詐騙收益、須就此進行抗辯的個人與企業,以英語、普通話及粵語提供服務。
追回被盜加密資產
追回被盜加密資產,通常須將資金追蹤至一連串錢包與交易所,最終兑換為法定貨幣——英國法上適用於加密資產之財產法及衡平法追蹤原則,同樣適用於其兑換所得。凡有真實風險顯示詐騙者可能轉移或耗散資產,本所即申請資產凍結令,包括不限於英國境內、覆蓋資產所在任何地方之全球資產凍結令。凍結令之外,本所常配合申請披露令,以釐清第三方所知悉之資訊:諾維奇藥業令(Norwich Pharmacal order)要求銀行或交易所等第三方披露資產轉移之資訊,Bankers Trust 令則要求銀行披露賬户持有人之交易資料。此類訴訟往往涉及資金所經之交易所、銀行及支付中介機構;當資產或證據位於中國大陸、香港或離岸中心時,本所與法證調查員及境外律師協同,跨境保全資產。
抗辯犯罪所得指控
本所亦代表被指稱其資產屬詐騙收益之個人及企業進行抗辯——包括抗辯《2002年犯罪收益法》(POCA) 第5部分項下之民事追繳程序,或就被指可追溯至犯罪行為之財產之沒收或限制提出抗辯,包括援引善意及有值代價等抗辯理由。本所犯罪所得(POCA)業務處理賬户凍結令(AFO)、沒收、民事追繳及定罪後沒收程序,包括就涉及加密貨幣相關資金之指控進行第5部分抗辯。
代表案例
- 錢志敏(藍天格鋭加密貨幣詐騙案)定罪後之民事追繳程序。 本所主理團隊代表其中一組申請人蔘與英國王座法庭之民事追繳程序,該案源自英國司法史上最大規模的加密貨幣扣押。詳見本所就該案民事追繳層面的評述。
- 辦理橫跨英國、香港及一離岸中心的跨境資產追蹤,取得全球資產凍結令及相關披露令。
業務負責人
本業務由黃精明 Jackson Ng MCIArb(段和段英國律師行合夥人及出庭大律師)主理,其亦就中英跨境爭議及資產凍結令與資產追回業務提供更廣泛之意見。